星期三, 4月 02, 2014

還是期待著國家領導人能退回服貿協議


還是期待著國家領導人能退回服貿協議(將協議由立院退回政院),理由有三:

1. 退回服貿協議,不是將協議退回中國,而是退回行政院;由立院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,再付委行實質審查。

2. 馬英九擔任過法部部長,口頭禪是"依法行政,謝謝指教",這次他沒將口頭禪掛上的原因是:他很清楚服務貿易協議,是一個全無法源依據的協議,也就是沒有母法可以遵循的協議,而且完全不知道如何審查的協議。台紐服貿協議,很明顯是國與國關係的協議,所以是條約,沒有模糊地帶;兩岸服貿協議馬英九聲稱為準條約,實質上張慶忠在立法院用通過行政命令方式試圖突破立院審議,國民黨完全不尊重國會。

3. 本人認為服貿協議通過必有其重要性,但是不能在全無法源的情況下讓其通過,尤其曾身為法務部長的馬英九更應深黯此理,我很遺憾的沒有看到國家領導人能表現出法治領袖的高度(只會口頭控訴別人為非法,而無視國家機器的非法);學生霸占立院肯定是非法,但是目前的服貿協議肯定也是非法。何況當合法理性訴求得不到答覆的時候,難道期待國家機器哪天突然能夠聆聽國人聲音?

誠如馬與行政團隊所述,現行的服貿協議利大於弊,何不通過立法後再審議,避免落人口實?經濟空轉了六年,人民都等了;法案才兩年未過,總統就等不下去,有何道理可言?

如果服貿協議沒能達到法治化,則改為期待年末選舉國民黨失利而馬英九辭黨主席。謹以此文,紀念太陽花學運。

這世界不會被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毀滅,而是冷眼旁觀、選擇保持緘默的人。~愛因斯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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