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2月 14, 2012

不要因為媒體的報導而喪失獨立思考的精神

台灣媒體報導完全符合三不一沒有,不校稿、不查證、不負責,沒有公信力。

完全就跟章回小說一樣,沒講還以為是某連續劇,有些當笑話看還嫌多餘。
但是身為台灣社會一份子,總要學會獨立思考、查明真相、理解辯證,而非盲人摸象、三人成虎、人云亦云。
更令人失望的是,越來越多的知識分子不會從法理、是否違憲、公民身分去推敲一件可受公評社會事件的對錯,這令人感到遺憾與難過。

國之存亡,匹夫有責。

當一個成年人站在立法院的時候,他代表的是公民而不是單純的學生。
當一個成年學生進投開票所投票履行公民權利時,學生的一票並沒有比較小張。
當任何一個部會首長進入立法院,他所代表的是政務官身分,而非高高在上的某部長,並且有義務接受質詢。
今天在大街上都能公然批判總統、各部會首長了,到立院突然要尊師重道了?那我們還需要國會?民意還能督政?憲法皇帝條款言論免責權乾脆廢了,讓立委去學禮貌,我們坐等滅國。國之四維禮義廉恥,禮居首要;但是要知道國存才有禮,亡國四維何在?古有諫臣才生明君,從未聞忠直諫臣有違君臣之道;反倒不乏小人巧顏令色、逢迎拍馬導致滅國不可勝數。

大家都不了解的納稅錢怎麼養了批米蟲,有陳情不敢面對,只會謝謝指教是跟誰學的?一個公民有權針對所有政務官提出任何質疑,更何況是立法院備詢人員身分,無論是政策或是施政方針,在沒有人身攻擊和刻意謾罵情況下,對事不對人並沒有任何禮貌、厚道問題。反倒是某些政務官之厚顏無恥情況日盛,給他機會好好陳情,自己失禮在前,無禮在先,不肯道歉,不想要臉;最後有媒體居然怪起老百姓不講理來了,不講還不知道這個第四權拿來作用在老百姓身上。如今這媒體還想獨大占老百姓便宜,居然還有盲人願意撐腰?

想對所有政務官說:爾俸爾祿,民脂民膏。寬一分,則民多一分賜;取一文,則官不值一文錢。贓官可恨,人人知之,清官尤可恨,人多不知。蓋贓官自知有病,不敢公然為非,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,何所不可,剛愎自用,小則殺人,大則誤國。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。

永遠記得在當代身為知識份子都有義務監國並且批判時政,不要被媒體所矇蔽,不要等到禍及下代而不自知。


不要因為媒體報導而喪失獨立思考的精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