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媒:球場超爛、球員超強 韓媒:台灣棒球是一個奇蹟
能活在台灣制度下本身就是一個奇蹟... 台灣體壇選手通通都是奇蹟,大環境這麼惡劣,經費這麼低,生活這麼不易還願意投身在運動項目上,如果是我早就自殺了。
Q:我國到底花了多少錢在體育預算上?
A:統計約近十年(1997-2009)平均資料,體育預算約46.09億,中央政府總預算約16631億元,大約占0.28%,對!你沒看錯,就是0.28%... 而且據歷史資料表示,自從有體委會以來,體育年度預算從來沒占超過0.5%。
(http://www.npf.org.tw/post/3/7053)
細節支出項目"推展全民運動"約佔8.48%(3.9億);"推展競技運動"約20.42%(約9.4億);"推展國際體育"項目約7.22%(約3.3億)...族繁不及備載。
台北市一年隨袋徵收垃圾袋的收入約3億多,大概跟我國在"推展國際體育"項目支出差不多;現行美國大聯盟球員平均年薪大概是321萬3479美元(大概是台幣九千五百萬元),台北賣垃圾袋還能請三個大聯盟球員,我國只願意花台北賣垃圾袋的錢推展國際體育。
Q:國人到底願意花錢在體育上 還是 健保上?
A:(自行填入)
PS:現行健保年度預算約四千五百億(佔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之五分之一強),接近是體育預算的一百倍,而且黑洞持續擴大。
(http://www.npf.org.tw/post/1/5422)
有一個人十年以上生活費用支出在醫療上是體育的近一百倍,以正常人的認知來看,他會是健康的嗎? 還活著就已經是慶幸了吧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